旦门山岛一个美丽的小岛,一处令人向往的安静的家园,旦门山岛是宁波市象山县东南的一座无居民小岛。后被租给个人。2011年11月8日,中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落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旦门山岛。
旦门山岛虽说是无居民海岛,但有4个村都拥有该岛的林权所有权。[2]
旦门山岛 - 中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
2003年7月,国家海洋局等多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《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》,首次明确提出“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无人岛,租用期最长为50年”。
2009年,黄益民(宁波余姚人,宁波龙港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)开始接手旦门山岛旅游开发。黄益民在山上放养了大量的野猪、野鸭、山羊等各种野生动物,并开设起了大小型狩猎区。
2010年3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这也意味着一度曾被叫停的无居民海岛开发随之“解冻”。 [3]曾一度被叫停的海岛开发终于迎来新的机会,无居民岛将有条件地被允许实行有偿使用。
2011年11月8日上午,中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落户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旦门山岛。 根据开发程度,旦门山岛的使用金为344万元,使用年限为50年,由于旦门山岛旅游项目为海洋保护法实施前已开发项目,并采取公开拍卖方式,以实施补办手续的方式颁发了使用证。